早上跟團員們道別,他們開車回英國,而我跟男朋友則會在比利時多待兩晚。 覺得團員們蠻神奇的。大老遠從英國開五個小時的車來比利時,第二天很用力的一天騎一百英里,第三天再開五個小時的車回英國。 而且還挑三月來。三月份比利時冷得要命。他們想要複製職業比賽的賽況,不惜花這麼多錢這麼大的精力去完成這件事。 精神可嘉,但施主你這又是何苦呢? 我會跟著來,主要原因是我很久沒有見我一位比利時朋友,想說順便來見她。 Oudenaarde 離她家只有20分鐘車程,而她家離Ghent也只有20公鐘車程。 所以我們打算第三天就是去她家拜訪她,也沒什麼事,就一起做飯,出去走走吧。 她跟她男朋友以及兩個小孩住在一個十八世紀的農舍裡。農舍聽起來好像是寒酸,但其實非常非常龐大。而且他們夫妻倆花了三年時間,把原先廢棄不能住人的農舍改建成寬敞舖適的現代房舍。 下圖中大房子不是她家,那是一個廢棄已久的穀倉或馬廄,這是她家的庭園。涉及朋友隱私,所以不波她家的照片。 她家旁邊就是一個蠻大的湖。繞湖行走一圈需要二十分鐘左右。 她是我在唸博士的時候認識的朋友。 我去義大利的 Bologna 上一個為期三個月的拉丁文課程。當時她是我的室友。我們一拍即合。 後來我們一群人共有她以及另一個比利時人,兩個英國人,一個西班牙人,以及我,我們天天下課之後就一起吃飯、一起去聽音樂會、一起看白爛電影。 我們幾個人輪流做飯,煮給大家吃。 那三個星期過得好歡樂。白天去上拉丁文,下午回去宿舍就在玩。 後來她有來劍橋做短期的研究,共來了兩次,每一次都是來一個月。我有幫她介紹,讓她可以住我的宿舍。第一年的那一個月,她是我的室友。第二年的那一個月,我搬到不能有室友的地方,所以她就單獨租了一間房間。 她說她印象很深的是她剛抵達的第一天,我就交給她一份行事曆,滿滿都是社交活動,每天都有事情可以做。 那時我在學院內的學生會上很活躍,學院內大部份的社交活動都是我辦的,朋友很多,所以馬上就把她拉進我的社交圈,拉著她到處跑派對。 她說她平常在比利時唸博士的時候社交活動沒那麼多的,是一個安安靜靜做研究的標準研究生。劍橋的那兩段時光讓她印象非常深刻。 後來她生小孩當媽媽了,生活就是繞著孩子在轉,所以當然也不能跑派對了。 我說我現在也緩和很多,除了騎重機旅行之外,也沒什麼別的事情。 我說我不想打擾她跟她家人太多。我知道照顧小孩非常累,沒有時間精力分神去照顧朋友。 所以我跟男朋友直接去她家,她就不用出門,可以在家邊顧小孩邊陪我們聊天。 午餐她做了咖哩義大利麵,我當他的小幫手。偷學了幾招做菜的方式。 男朋友喜歡吃醬料很多的義大利麵 (也就是溼溼的那種,不喜歡比較乾的)。我除了奶油、蕃茄、紅酒白酒,就變不出什麼花樣,不知道要怎麼讓義大利麵溼起來。 她在她的義大利麵醬中放了vermouth,給了我很多靈感。 用完午餐之後,我們到她家附近的湖,繞湖散步。小朋友很興奮的也踩著自行車跟著一起來。 她說星期日是她唯一有空的時間。星期一到星期六天天都有小孩的事情要忙。小朋友學這個學那個,老是在接送小孩。 她說小朋友下星期要去參加一個野外求生營隊,會待過夜,三個晚上吧。 她說在比利時,你可以不喝啤酒,可以不騎單車,但絕對不可能小時候沒有參加這種營隊。 小朋友一年會參加幾次,一次為期三天到一星期。小朋友參加營隊的時候,就是父母們可以放鬆一下的時候。 她還說有一些營隊還主打小朋友送走之後,就會為爸爸媽媽們準備便宜好吃的食物、便宜的啤酒,播放舞曲讓大家瘋狂跳舞。 她也好期待小朋又去參加營隊,她可以自由幾天。 而平常呢,只有星期日是沒有安排什麼活動的。一家人很悠閒的度過星期日,想出去走走就出去走走,想看書就看書。 一到星期一,又會像回到戰場那樣,分秒必爭的安排好誰送小孩,誰接小孩,誰做什麼。 聽了就覺得好累。 她有養兩隻雞、一隻鵝、三隻羊。 母雞是用來生蛋的,公雞是用來創造更多的小雞。但是小雞如果是公的,他們就會拿去放生或是送人。 不然小公雞變成大公雞,會跟爸爸打架。打不贏的公雞不可以擔任正職報曉員,只有正主兒可以報曉。 不是正主兒,那就會在很神奇的時辰報曉,吵得大家都不能睡覺。 所以小公雞會抓去放生,大概會被狐狸吃掉。 很多比利時人會把小公雞抓去城市內的公園放生,每年市政府還得去抓他們,免費送給市民們。市民們領了公雞要幹什麼,他們也不管。 我蠻喜歡他們的生活。這也是我想要的生活。離大城市不遠(他們家離 Ghent 二十分鐘車程),家裡有超大的庭園,有養小動物,遠離城市的喧囂,也能使用到城市的便捷。 我跟男朋友都很喜歡這樣的生活。他們家的生活應該是貼近我跟男朋友最想要的生活方式。 只是我不會養羊,我會養驢子、小山羊、羊駝。我也不會養雞,因為我會捨不得把小公雞拿出放生。要養雞也只養母雞,不會有公雞,才不會有小杯比。 我應該會養兔子,至少兩隻,讓他們可以做伴。 晚餐我說我超想吃比利時全世界著名的薯條。我自告奮勇,說我跟男朋友出去買,但是要請她用荷蘭文寫一張訂餐紙條給我。 他們還互相吐嘈,女生跟男生說:「我來寫好了。你寫的話,他們看不懂你的筆跡。」 於是我們就出發了。一走進去,全體人員轉過來看我們。 嗯,很明顯的,這餐廳太道地,遊客是不會來的。我一張華人臉,又一臉茫然,一看就知道不是本地人。 男朋友是白種人,但也一副傻傻的樣子,也看得出來不是本地人。 朋友幫我們點了很多炸物,並且跟我們說每一種是什麼做的。 他們吃薯條,主要是配美乃滋。下圖中那個醬,他們稱之為「美式醬」,我覺得應該是德洲或是墨西哥口味吧,辣辣的。 下圖中那個深咖啡色的醬,有一點像英國的 gravy,是當地特產 Stoofvlees 的仿冒品。 Stoofvlees 是一種很濃稠的牛肉湯。蓍條店買到的牛肉湯是加工製的,不是真的牛肉熬出來的。 他們也介紹了一種飲料給我。
這是一種餐前飲料,沒有酒精。口感有一點像 義大利著名的餐前酒 Apperol。 Crodino分兩種,黃色的跟紅色的,兩種都微苦,黃色的稍微甜一點。我覺得蠻好喝的。回去英國之後會找找看買不買得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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